20121112

光與暗





近來特別喜歡春嬌和志明。是因為,他們都是如此的不徹底、俗世。不像螞蟻卑微,不像「垃圾」般沉溺。可是,卻這麼自然,喜歡抽煙、說髒話,卻如此真率自然,把自己的原形,一絲不掛地展現在彼此的臉前。

我總相信,沒有人是絕對乾淨的。像一些站在道德高地的正人君子,總喜歡拿起一盞大光燈,照向別人,然後利用光亮的他處掩蓋自己身處的黑暗的所在。歧視的聲音提醒我們:我們要很小心,不要輕易用指頭指着別人,是因為,很可能,其實大家都是一樣。

從前教寫作班,戀戀不捨的是互訴怪癖的活動。大家把不為人知的一面,在課堂上分享——當然迫不得己也要顧及自己的形象,說一些「見得人」的怪癖。可是我珍惜這一小步,因為彼此拉近了,同時與自己拉近了,把那邊被世俗認為不好的臉龐,用微笑和自信的姿態,展現在陌生人前。

其實只要你閉上眼,原來我們這個世界的眼睛,哭出的聲音,已經可以漸漸淹沒我們的城市。同志遊行的聲音,是一道彩虹,還是一群惡魔的聲音,關鍵不在別人,而在於你如何看這個世界,在於你擁有怎樣的眼睛,怎樣的耳朵,怎樣的心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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